欧博

自然人代开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,租金能否分摊?-欧博(中国)官方网站 网站
常见问题
自然人代开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,租金能否分摊?

日期: 2024-02-04 17:50 来源: 区政务和数据局

字体:

其他个人,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,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)

附件:

欧博

移动版

  •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建议意见 法律声明
  • 地址:欧博(中国)官方网站 文体路2号

    邮编:100070

    政务服务热线:12345

    技术服务热线:010-87016810

    技术服务邮箱:ftzwjxxgkk@mail.oubocn.net

  • 微信公众号
    微信公众号

    政务微博
    政务微博

    app
    北京欧博 APP

主办:欧博(中国)官方网站   承办:欧博(中国)官方网站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  政府网站标识码:1101060001  京ICP备20013709号-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

主办:欧博(中国)官方网站
承办:欧博(中国)官方网站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
网站标识码: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
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

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“欧博(中国)官方网站 ”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?